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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9-10 15:28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结合全校正在开展的廉洁教育活动,现就节日期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牢记禁令要求,严守纪律规定。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或安排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升学宴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包括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本部门师生员工传达通知精神。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廉洁教育活动”的开展,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要紧盯开学、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好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通过召开会议、提醒谈话、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及群众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针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五、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2.专项检查。节后3天内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问题线索上报表》报纪检监察室。学校纪委将对各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违纪违法举报邮箱:sdkjjcsj7783@126.com

举报电话:0536-8187783

来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编:261053

 

                                    

校纪委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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